一、上级来文流转规定
(一)上级来文实行登记制度
登记内容为:收文时间、办理期限、发文时间、原文编号、密级、文件标题、领导批示、承办单位、归档等。
(二)上级来文办理流程
上级来文→校办登记→校办主任意见→校领导批示→分发有关单位办理→送交校办归档
(三)文件分类
文件视办理期限和重要性分为急件和一般文件;视保密等级,分为保密文件和一般文件。急件和保密文件用专用文件夹呈送校领导批示。
(四)时间要求
1、急件:文件收到即刻呈送校领导批示;
2、一般文件:收到当天呈送校领导,每个校领导批示时间不超过2天,每个承办单位阅办时间不超过2天,整个文件办结时间不超过1周(校领导传阅文件不超过18天)。
注:校内转呈文流转参照执行。
二、发文流转规定
(一)发文实行登记制度
登记内容为:发文日期、文件编号、密级、文件标题、发往机关、拟稿单位、拟稿人、领导签发、归档等。
(二)发文流程
以学校名义发文(或校长授权的校办发文)流程:主办单位拟稿并誊写发文稿纸→本部门负责人核稿(有关部门负责人会签)→送校办校核→转有关校领导签发→校办编号→打印(拟办人员校对)→盖印、发文存档→分发。
(三)文件分类
文件视办理期限和重要性分为急件和一般文件;视保密等级,分为保密文件和一般文件。急件和保密文件用专用文件夹呈送校领导签发。
(四)时间要求
1、急件:即刻呈送校领导签发;
2、一般文件:当天呈送校领导,校领导批示时间不超过2天,整个文件办结时间不超过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