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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本级印章使用OA审批流程试运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31 09:03:01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印章使用审批,提高效率,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修订)》(校发﹝2019233号,以下简称《印章规定》)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即日起,校本级印章(包含党委公章、行政公章、学校钢印、法人签名章、校领导签名章)审批工作均可通过OA系统办理申请审批(不宜上网信息除外)。202011日起,原则上不再受理其他渠道使用审批。

教职工可登录学校信息门户进行申请。具体路径为:登录个人信息门户—协同办公(OA系统)新建流程综合事务类:印章审批(手机端同步上线试运行)。

https://bulletin.nuist.edu.cn/_upload/article/images/28/88/d92b967542888d3ffd78b9f74d2b/5d05184f-3237-45c3-b5b4-e8e45f91e456.png

2.申请人对照《印章规定》填写印章审批表单。特别提醒:须根据用章使用属性选择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审批,勾选印章类型并写准份数,上传附件应清晰、完整。

3.试运行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联系党委校长办公室(电子邮箱office2@nuist.edu.cn,电话58731051),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网络信息中心(电子邮箱e-office@nuist.edu.cn ,电话5873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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