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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文版头、机构简称及发文字号使用规范(试行)

发布日期:2011-02-19 17:10:22   点击数:

为了正确使用和处理各类公文,加强公文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现对我校公文版头、机构简称及发文字号作如下规定:

一、各类公文版头及其适用范围

(一)文件格式版头

1.《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文件》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文件》版头用于学校党委、行政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相关工作,转发上级机关文件,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公布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机构设置或调整、干部任免、奖惩等重大事项,颁布学校重要规章制度,通知重要事项,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等。

学校党政各部门以学校党委、行政的名义向全校发布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如传达、贯彻党政的有关方针、政策布置相关工作,转发上级机关的公文,通知重要事项,也可用此公文版头,但编相关部门发文字号,加盖学校党委或行政印章。

2.《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除用于制发本单位公文外,还用于根据学校党委和行政授权,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传达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议或决定,布置相关工作,发布相关事项等。

3.《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共青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文件》分别用于纪委、工会和团委制发公文。

4.《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院委员会文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院文件》分别用于各学院党委和行政制发公文。

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处(部、室)文件》用于各职能部门制发公文。

6.未涉及到的部门、单位发文版头参照以上执行。

(二)函件格式版头

7.《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用于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以函的形式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部门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等。

8.《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办公室》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长办公室》用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以函的形式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部门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等。

9.《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如<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务处>)用于学校机关各部、处、室以函的形式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部门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等。

10.《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院委员会》、《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院(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直属单位全称)》(如<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图书馆>)用于学院(部)、直属单位以函的形式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部门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等。

(三)会议纪要格式版头

1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党委会会议纪要》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和传达相应会议的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二、机构简称

(一)在公文处理中,“各单位”指全校各中层单位,“各学院(部)”指全校各教学单位(含成教高职院、滨江学院、体育部等14个单位),“机关各单位”指学校机关各职能部、处、室,“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指全校各二级党组织(包括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二)各单位机构简称见附表。

三、发文字号

(一)公文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号和发文序号三部分组成。如图例所示,“校办发”为发文机关代字,“〔2006〕”为发文年号,“1号”为发文序号。

例:

发文机关代字 发文年号 发文序号

↓ ↓ ↓

校办发(函) 〔2006〕 1号

(二)对外发文时,发文机关代字一律为“南信大+发文代字”。例如以校行政名义向上级部门请示时发文字号为“南信大校发〔2006〕1号”。

(三)各单位发文机关代字见附表。

附 表: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机构简称及发文机关代字一览表

单 位

简 称

发文机关代字

校党委、行政

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南信大党委

党发(函)

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信大纪委

纪发(函)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南信大

校发(函)

党群部门

党委办公室

党办

党办发(函)

组织部(统战部、离退办)

组织部

组发(函)

宣传部(党校)

宣传部

宣发(函)

监察审计处

监审处

监发(函)

工会

工会

工发(函)

共青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团委

团发(函)

行政部门

校长办公室

校办

校办发(函)

人事处

人事处

人发(函)

科研开发处

科研处

科发(函)

教务处

教务处

教发(函)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合作处

外发(函)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设备处

设发(函)

财务处

财务处

财发(函)

总务处

总务处

总务发(函)

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

学工处(学工部)

学发(函)

基建处

基建处

建发(函)

保卫处(武装部)

保卫处(武装部)

保(武)发(函)

发展规划处(局省共建工作办公室)

发规处(共建办)

发规(共建)发(函)

高等教育研究所

高教所

高教发(函)

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研发(函)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经营公司

资发(函)

档案馆

档案馆

档案发(函)

教学单位

大气科学学院

气科院

气科发(函)

大气物理学院

大物院

大物发(函)

应用气象学院

应气院

应气发(函)

遥感学院

遥感院

遥感发(函)

信息与控制学院

信控院

信控发(函)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信院

电信发(函)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科院

环科发(函)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计算机院

计算机发(函)

数理学院

数理院

数理发(函)

公共管理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中心)

公管院(思政中心)

公管(思政)发(函)

经济管理学院

经管院

经管发(函)

语言文化学院

语院

语院发(函)

传媒与艺术学院

传媒院

传媒发(函)

成人教育学院

成教院

成教发(函)

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院

高职发(函)

滨江学院

滨江学院

滨江发(函)

体育部

体育部

体发(函)

直属单位

阅江书院

阅江书院

阅江发(函)

图书馆

图书馆

图发(函)

网络信息中心

网络中心

网络发(函)

江苏省气象灾害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

重点室发(函)

后勤服务总公司

后勤公司

后勤发(函)

各单位党组织

大气科学学院党委

气科院党委

气科党发(函)

大气物理学院党委

大物院党委

大物党发(函)

应用气象学院党委

应气院党委

应气党发(函)

遥感学院党委

遥感院党委

遥感党发(函)

信息与控制学院党委

信控院党委

信控党发(函)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

电信院党委

电信党发(函)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环科院党委

环科党发(函)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党委

计算机院党委

计算机党发(函)

数理学院党委

数理院党委

数理党发(函)

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公管院党委

公管党发(函)

经济管理学院党委

经管院党委

经管党发(函)

语言文化学院党委

语院党委

语院党发(函)

传媒与艺术学院党委

传媒院党委

传媒发(函)

成人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成教高职院党委

成教高职党发(函)

滨江学院党委

滨江学院党委

滨江党发(函)

研究生部党总支

研部总支

研部党发(函)

体育部党总支

体育部总支

体党发(函)

后勤服务总公司党总支

后勤总支

后勤党发(函)

图书馆直属党支部

图书馆支部

图党发(函)

实验室联合直属党支部

实验室联合支部

实联党发(函)

机关第一党总支

机关一总支

机关一党发(函)

机关第二党总支

机关二总支

机关二党发(函)

机关第三党总支

机关三总支

机关三党发(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