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国家秘密事项(定密)审批程序:
1、下载《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审批表》(附件1),承办人准确填写需定密事项信息:
拟定密级、保密期限:按上级或甲方来文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同等确定;
知悉范围、印发分数:根据实情填报;
保密要点:合同或文件全文;
定密依据:因上级或甲方来文而产生的需定密事项,均填报“派生定密”。
2、承办人承诺签字;
3、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同意定密申报;
4、根据定密事项归口,报归口管理单位定密责任人做定密审查:
(1)行政定密事项,报党委校长办公室(联系电话:58731476);
(2)科研定密事项,报科学技术处(国防军工科研处)(联系电话:58731524);
(3)招生定密事项,报研究生院(联系电话:58731201)
5、保密办公室备案(联系电话:58731476)。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审批表.doc